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面临的就业问题是目前禁毒工作中一大难题,而解决就业问题是直接关系到戒毒成败的关键之一。社工在从事禁毒工作的三年里,接触到的个案中,大多数服务对象因为就业问题,常常面临诸多的困难和压力。
在个案帮教过程中,有服务对象曾提出“现在社会上大多数企业在招聘过程,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就这一纸证明,把我们的就业之路给断了。”社工认为,确实仅仅一纸证明就断言此人能否符合该岗位,未免过于以偏概全。一个人以前没有犯罪,不代表以后不会犯;一个人以前犯过罪,不代表以后必定会犯。对于某些特殊行业,要求严一些情有可原。对于普通岗位,完全可以通过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来评判,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既无前瞻性更无发展性可言。我们不能歧视戒毒人员,要给予他们就业的机会,提供就业安置资源,让他们更好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的生活。
说到就业安置,在社工在帮教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有就业需求,并且向社工提出介绍工作的时候,社工第一时间所能想到的是向服务对象介绍当地社保中心的就业登记,推荐相关的企业招聘信息,但却没有更多的资源更好地帮助到服务对象。通过工作经验累积,社工改变了想法:针对无职业且就业能力不足的戒毒康复人员,应为其提供更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以及就业援助,另外,对不具备集中安置就业条件的情况,要针对戒毒康复人员群体小、较分散等特点,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开展技能培训,推荐他们到合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中就业,有针对性的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总之,戒毒人员也是就业的弱势群体,毒品的受害者,禁毒社工应整合多方面资源,引导社会转变对这群弱势群体的非理性观念,不抛弃、不放弃,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这是在营造和谐社会长治久安不可逾越的一道坎。
嘉定工作站华亭镇社工点 汤倩芸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