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基层禁毒社会工作的理念创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标准化发展已逐步成为引领新时代上海禁毒工作发展目标的趋势下,曹杨新村街道禁毒办将标准化方法和技术应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务工作中,持续提升基层社区毒品治理成效。
《戒毒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亦需签订社区康复协议。
《戒毒条例》只规定了签订协议的要求,但是对于签订协议的地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根据社会工作方法中的“人在情境中”的理念,不同的环境因素,对于人们解读事物和产生的意识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故而,明确签订协议的地点不仅可以方便今后开展吸毒人员戒毒康复治疗工作,更能强化吸毒人员的戒毒意识,端正他们的戒毒态度和治疗认知。
标准化是实现规范化建设和发展的前提。曹杨新村街道禁毒办根据市、区两级禁毒办关于禁毒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不仅建成了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更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纳入到标准化体系建设中,而确定签订协议的场地、流程和人员就是曹杨新村街道禁毒工作“软件”发展标准化建设的第一步。
2021年9月16日上午,曹杨新村街道禁毒办在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进行了“首次”在指导室内开展的社区戒毒协议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辖区专职禁毒民警主持。首先,专职民警对吸毒人员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应该严肃认真聆听协议内容,不得交头接耳,如有问题,可在商议环节提出。随后,民警进行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违法后果告知书”的宣读,并对宣读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要求吸毒人员刘某某必须严格遵守社戒社康协议书和违反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当地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刘某某听后表示已知晓协议内容,并表态会严格依照社戒社康协议书和违反告知书上面的要求和规定配合相关戒毒治疗工作。同时,现场的禁毒社工、社区社工和社区禁毒志愿者也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服务范围,最后吸毒人员刘某某在其家属,社区民警,禁毒专职干部,自强禁毒社工、社区社工和禁毒志愿者的见证下在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及社区戒毒康复期间违法后果告知书上完成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此次签约仪式的开展不仅是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具体体现,更是对推进实现禁毒工作标准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普陀工作站 温建磬供稿